南都讯 记者郭秋成 惠东县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县城区域(平山、大岭)道路临时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收费政策,试行两年,现试行期已届满。6月24日,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公告,现对该局草拟的《惠东县县城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 征求意见稿)》中华金配,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4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该方案实施范围为县城(平山、大岭)区域,经交警部门和市政园林事务中心核定设置的72条收费路段共6800个道路临时泊位,20个公共停车场共1329个公共停车位。
惠东县县城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泊位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即经营单位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具体收费标准和减免条款执行,不得擅自上调或下调收费标准,也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减免范围。
惠东县城公共停车场和公共停车位的经营管理权以特许经营方式划入县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统一运营管理,由县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收费)主体。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段泊位供需状况和交通拥堵状况,实行人工智能差别化收费管理。在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保障正常经营管理和参考周边城市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草拟了《惠东县县城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
与现行收费标准对比,降低计费标准。道路临时泊位取消特殊路段和一般路段的区分。首小时收费标准下降1元;超过1小时后的计费标准分别下降1元和0.5元;公共停车场大型车第二时段收费标准下降1元。
下调最高限价。一类区域连续24小时最高限价下调为20元,降低8元;二类区域连续24小时最高限价下调为15元中华金配,降低3元。
调整免费时段。一类区域免费时段(特殊路段19:00至次日7:30,一般路段21:30至次日7:30)、二类区域免费时段(21:30至次日7:30),统一调整为所有路段免费时段为21:00至次日7:30。
车辆进入停车泊位后,智能设备自动记录车牌号和入场时间并进行计费,离场后车主可自主使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软件即可快速完成缴费。今后县城区域(平山、大岭)新增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泊位(以公安交警部门和市政园林事务中心核定为准)收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收费单位应依法纳税,使用税务票据。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
《征求意见稿》特别说明:一类区域指平山街道金光、城东、城南、城西、城北、华侨城、南湖、东湖、莲花地片区;二类区域指黄排、青云、蕉田、泰园、大岭街道片区。
停车首30分钟(含30分钟)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超过30分钟按实际停放时间分段累加计费。
停车首小时(含首30分钟免费时间)以1小时为单位计费,首小时超过30分钟且不足60分钟的按1小时计费;停车超过60分钟后以每30分钟为单位累加计费,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
计费时间以24小时为一个周期,在第一、第二个周期内,一类区域路段连续停放满一周期的每周期收费总额不超过20元/辆.次;二类区域路段连续停放满一周期的每周期收费总额不超过15元/辆.次。为避免长期占用路内停车位,一次停车超过两个周期的,从第三个周期开始,每周期计费标准和最高限价按上表标准翻倍计算。
同一车辆24小时内多次进出收费泊位停放的,按每次停放时间计费。
停放服务收费按实际占用停车泊位数计费。
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征集意见
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4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 联系电话:0752-8805838;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gj8806880@huidong.gov.cn中华金配,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停车收费意见”;信函: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惠东县平山街道人民路78号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与收费股(邮编:516300),并在信封上注明“停车收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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